将发髻完全显露出来。男子将白色的珠钗插在她挽起的发髻上。微风徐徐,
垂落的柳枝也随风扬起又落下,偶尔遮住这对璧人。画面有些唯美,
就连旁边的两个婢女也悄悄离远了些,不忍破坏这画面。6我和闻景之的初见是在四年前。
我听村里的猎户说,他在山上打猎,追猎物的时候好像看到了灵芝。回去找时,
却找不到踪迹。野生灵芝?这可值不少钱啊。我果断背着药筐过去,结果野灵芝没看到,
看到一个身受重伤晕倒在路边的野男人。啊不,男人。有人曾告诉过我,路边的男人不能捡,
轻则被人冒领,伤神伤心。重则家破人亡,尸骨无存。我并不在意什么恩情,也没有了家人。
但他受这么重的伤,捡回去着实是个麻烦。就在我打算越过他离开,天空却突然飘下了细雨。
可能是雨水的刺激,他悠悠转醒。看到我时眼中闪过几分凌厉。不像善茬啊。我脚步加快,
却不经意间瞥见他腰间的玉佩,顿住。这玩意儿看着挺值钱啊。
含笑对上她的目光:“需要帮助吗?”他伤了这么重,自然需要帮助。五百两,
我将他带了回去。这可比灵芝挣钱啊。他在我的医馆待了一个月,
当初我也想不到在这短短一个月里,我们竟然培养出了感情。7闻景之带我去见母亲。
对于回府没有第一时间来拜见她这件事,母亲颇有微词。她当然不可能指责她引以为傲儿子,
便只能拐弯抹角的说我了。至于闻景之,他除了长相,简直是粗人一个,
根本不指望他能听懂母亲的画外音。他就是个傻的。其实这根本不算什么大事,
只是闻景之回来先找我,让她有点不爽罢了。谁让我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。
而闻景之乃是当朝镇国大将军之子,先皇所赐的牌匾还在府前挂着。
如今在官场上可谓是圣眷优渥,风生水起。在她心中,就我这身份,
连当闻景之的侍妾都不配。明里暗里指责完我之后,终于放我们离开。“对了,
”在我们即将出门时,她又叫住我们,“今天有贵客,晚饭你们也来正厅吧。
”其实我刚嫁进来...